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分享到:
作者: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5-02-17 08:52:11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法院职能简介.......................................................1

(二)市法院2025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9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名词解释.........................................................................10

附件...............................................................................................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法院职能简介。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二、在全市法院系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三、依法监督、指导全市区、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四、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二审案件。五、依法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六、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七、依法审判由攀枝花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八、依法对全市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九、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人大交办的各类案件。十、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十一、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装备计划工作。十三、负责组织全市法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四、负责向市人大提请本院人事任免的工作并承办相关事项,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法院院长及领导班子配备;负责本院并指导全市法院的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全市区、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同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十五、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十七、承办其他应由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市法院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坚持加压奋进、量质齐升,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助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新局面。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审判理念转化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法治自信,以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司法理念现代化,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精准护航发展实现新突破。围绕“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放心经营。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推进执破融合,更好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促进转型升级。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房地产、经济金融等案件,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推动公正可感可触实现新突破。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部署,持续优化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着力提升司法体验。关注婚姻家庭、网络诈骗、食品安全、物业等领域纠纷,综合运用示范诉讼、司法建议,加强类型化纠纷治理。建设少年审判法庭,加强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司法保护。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深入开展交叉执行,保持严惩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执行效能。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公正高效司法实现新突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落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法定职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对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用好法答网和案例库,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促进办案提质增效。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实质运行“一案一码”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程序空转,着力实现“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目标。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推动锻造过硬队伍实现新突破。加强干警党性锻炼、实践磨练、专业训练,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三非”工作机制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推进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完善人才梯次培养、分类培训、轮岗交流、奖励激励机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23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委员会、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技术室、驻院纪检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3595.8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1.6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3595.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5.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359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0.34万元,占98.18%;项目支出65.50万元,占1.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5.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5.8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6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95.8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1.6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占0.09%公共安全支出2565.67万元,占7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2万元,占17.28%;卫生健康支出177.65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227.60万元,占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由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00.1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运转支出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5.5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3万元、法院综合业务费40万元、信息系统维护费12.50万元、破产管理专项经费1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42.2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9.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6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干警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10.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

公用经费41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5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接待任务与202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审判、执行及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用餐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下达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根据车辆数量和类型定额核算,2025年车辆数量和类型无变化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8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4辆,越野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2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法院2025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9.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2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具体安排为:办公费23.67万元、水费14.50万元、电费56.4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劳务费47.20万元、工会经费36.97万元、福利费2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0.62万元、其他交通费120.9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7.72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市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法院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

)预算绩效情况

2025市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65.5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5.5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5/02/17/08/6d7af3033789816c3ee69e859e4a9918.xlsx



 

责任编辑:技术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四川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