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25日,米易地区解放,以攀莲街为中心,安宁河为界,河东属原会理县管辖之西北区,河西属原德昌县管辖之迷口区。土地改革后,将上述两辖区划建为县,1951年7月开始组建,10月1日米易县人民政府成立,设立司法科行使审判权。1953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规定,经原西康省人民法院下文批复,建立米易县人民法院,并颁发印章,经过筹划,于当年11月7日正式宣告成立。原属西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978年11月随县划归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米易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南路6号附1号。
全院在编干警编制61人,其中,员额法官21人。米易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管办、执行局、法警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等9个庭、室;下设攀莲人民法庭、白马人民法庭、撒莲人民法庭和普威人民法庭合计四个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