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5月24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简案团队向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本院第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并结合家访与校访,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有机融合,护航孩子健康成长。
爸爸,我不喜欢妈妈
“孩子受她妈影响,有了撒谎行为,对我们说不喜欢他妈,不愿意和他妈一起生活,我经常问她去看妈妈不,她都是拒绝的”“我和孩子沟通过,孩子在我面前说的想妈妈,孩子并不是撒谎,只是迫于我们父母压力才这样说的”。法庭上,一对离异夫妻就孩子探望权问题发生着激烈争吵。这是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的一起探望权上诉案件。李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共同生育了一女杨小某。2016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杨小某(三岁)由其父亲杨某抚养。今年开始,父亲杨某开始阻挠母亲李某探望孩子,李某遂就探望问题起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真实意愿各执一词,孩子被挤压在父母的尖锐矛盾下,为顾及父母感受,开始了“不喜欢妈妈、不想见妈妈”之类的善意谎言,于是出现庭审中的一幕。
谎言的背后
为全面了解孩子真实情况,引导当事人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合议庭一致决定向当事人发送“关于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同时,决定携“令”开展一场特殊的“未”爱家访和校访。走访中,承办法官先后向杨小某父亲及杨小某所在的学校发放了未成年人关爱令,从探望、抚养、监护等多方面提示当事人,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并向学校发送了相关典型案例。从双访中了解到,杨小某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爸爸和爷爷奶奶生活。因上学原因,平时周一至周五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生活,周末回爸爸家。现杨小某爸爸妈妈均已再婚再育,双方因经济纠纷、孩子习惯问题,关系闹得很僵。其中校访时,老师特别谈到,杨小某在探望问题上反馈的真实意愿是“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周末见妈妈”。承办法官就孩子的真实想法与孩子父母进行了沟通反馈,劝解双方暂时搁置矛盾,求同存异,尊重孩子意愿,避免父母之间的对立情绪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妈妈的探视权,一场探视权纠纷也得到圆满化解。
每一个离婚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孩子监管缺失的风险。一直以来,攀枝花市两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对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院校家”共育、“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孩子不再为单亲家庭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