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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启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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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06 15:45:55 打印 字号: | |

9月4日上午,攀枝花中院召开2023年推荐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现场评审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党校、攀枝花学院、市法学会、市律协等9名专家及群众代表担任评委参与现场评审。西区法院格里坪法庭、米易县法院白马法庭、盐边县法院红格法庭同台“角逐”。

前期,攀枝花中院开设“枫”染花城专栏,充分展示全市15个人民法庭工作风貌、法官风采。经各基层法院集中评估推荐及攀枝花中院部门评分后,推选出5个基层法庭进入网络投票环节。8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共计48万余人次参与“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评选网络投票,掀起人民法庭评选热潮。

最终,结合部门打分和网络投票,西区法院格里坪法庭、米易县法院白马法庭、盐边县法院红格法庭从中脱颖而出,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评审现场,三位候选法庭庭长通过视频与PPT相结合的方式,声色并茂地向评委和旁听干警介绍了所在法庭基本概况以及争创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取得成效,讲述了法庭与辖区群众的诉讼故事。9位评委在听取了候选人民法庭的讲解后,结合候选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分别对三个候选人民法庭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最终西区法院格里坪法庭获得93.71分;米易县法院白马法庭获得91.14分;盐边县红格法庭获得95.71分。

现场评审结束后,攀枝花中院将汇总三个法庭各程序得分情况,择优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候选。

下一步,攀枝花两级法院将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夯实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思想基础,切实发挥好法庭庭长和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全力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互通,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案件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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