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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四次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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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03 10:15:32 打印 字号: | |

2023727日,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4次学习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杜新、执行局局长蒋毅、政治部主任马丹丹、机关党委书记黄丽参加会议,副院长戴洪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胥军列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前,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对《关于在主题教育中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领学,其中蒋毅同志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马丹丹同志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旗帜、忠于职守、踔厉奋发、担当作为”为题进行了重点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随后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本次学习会是省高院司法巡查、政治督察后的第一次学习会,针对“学习内容不够丰富、发言和记录较简单、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等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增加各支部书记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增加驻院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和督察室等部门列席中心组学习会,列席人员需针对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发言。

最后,黄志勇同志强调指出,要切实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会换位思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要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实质性地解决干警关注的问题;要加强能动司法,在诉前诉源治理、法治宣传方面多下功夫,诉后提出的司法建议要有反馈。

 


 

责任编辑:王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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