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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购机票 违反“限高”挨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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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03 17:38:02 打印 字号: |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不得实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通过其他手段规避限高令。近日,东区法院依法对多名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李某、周某、何某、奉某系东区法院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因未能履行各自判决中确定的给付义务,东区法院依法对上述人员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实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今年1月份以来,上述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利用“黄牛”购票、护照购票、购买外国航班等不正规手段购票乘机,企图规避法院执行措施,最终被法院查明。

根据查实情况,执行法官立即传唤上述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讯问。李某、周某、何某、奉某到庭后均认可其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的事实,并陈述了其通过“黄牛”违法操作或利用护照购买外国航班机票的乘机流程。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和训诫,上述被限高人均认识到违反“限高令”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向法院出具书面保证书,承认错误并承诺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根据李某、周某、何某、奉某违反限高令的情况及悔过表现,东区法院对其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李某、周某、何某、奉某在罚款决定作出后均即时缴纳了罚款,并表示认可法院的处罚决定,接下来会积极履行案件清偿责任以便尽早解除限制措施。

打击“老赖”永远在路上!这是东区法院在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出的“首份罚单”,充分彰显了东区法院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违反限高令者的决心。下一步,东区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专项整治行动,对企图规避限高令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并对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案外人一追到底,严惩各类失信行为,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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