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当天,攀枝花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全市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4起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攀枝花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至2023年5月,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63件,其中刑事案件受理139件、民事案件受理2件、行政案件受理22件,为建设美丽攀枝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者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法惩治和预防功能,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促进环境资源管理部门提高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修复生态为原则的绿色审判新模式,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注重修复性司法的运用,既实现环境司法应有惩罚功能,又让受损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依法妥善审理涉耕地案件,严惩涉耕地保护犯罪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审批、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涉耕地执行案件。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河长+法院院长”机制,妥善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污染河湖环境等犯罪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学习宣传活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工作水平。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跨部门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深化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影响力,强化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将常态化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行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与凉山州、甘孜州等地法院协作,推动建立健全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风险排查、重大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等机制。
当天,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攀枝花日报、攀枝花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