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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调研组调研指导攀枝花两级法院“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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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4 08:32:13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29日,四川高院专委尹宁宁一行莅临攀枝花,调研指导全市法院开展“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实地调研盐边县法院红格法庭建设情况。

3月28日,攀枝花中院组织召开“五项专项工作年”座谈会,会议由攀枝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主持,四川高院审委会专委尹宁宁,四川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维秋,攀枝花市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19人参会。

会上,攀枝花中院、西区法院、盐边法院分别就民商事工作概况、“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向四川高院调研指导组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就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长期未结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疑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四川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尹宁宁在会上表示此次座谈会为四川高院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了很多详实资料,攀枝花两级法院开展“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起步快、举措实,在服务地方上有很多特色,希望攀枝花两级法院以“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为抓手,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攀枝花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对照工作方案,对标对表部署工作;二是要抓区域核心,掌握区域司法需求,发现短板弱项,两级法院协同推进;三是要注重调研工作,培养专业性法官、骨干调研法官;四是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四川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维秋在会上指出人民法庭工作是近三年的重点工作,要注重收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好的素材,及时向四川高院报送,同时要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在统一裁判尺度下功夫。

攀枝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在会上作了强调:

一是对于此次会议精神两级法院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把握好工作重点和核心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抓好责任落实,按照四川高院实施方案中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确保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方式逐项监督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月29日,四川高院调研组赴盐边法院红格法庭开展调研工作,攀枝花中院副院长戴洪斌、简案团队、盐边法院领导一行陪同调研。四川高院调研组先后参观了红格法庭和昔格达法官工作室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五长息讼”特色调解模式、法官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及运行情况。四川高院调研组对于院红格法庭的建设情况表示肯定,同时提出红格法庭要进一步擦亮多元参与、多层递进的“五长息讼”调解名片,持续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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